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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和职能

发布时间:2011-06-10作者/来源:

关于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和职能

科室设置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医院规模和发展需要,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和职能科室设置如下:

一、临床科室

急诊科、重症监护室、心血管科、呼吸科、脾胃病科(消化科)、脑病科(神经内科)、肾内科、内分泌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骨伤科、针灸科、肛肠科、推拿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精神卫生科、麻醉科(疼痛科)、康复科、感染科、风湿病科、肿瘤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手外科、脊柱外科、骨病科、关节外科

二、医技科室

药剂科、检验科、特检科(病理科、超声科、心电图室、脑电图室、内镜室)、输血科、放射科、消毒供应室、营养科

三、职能科室

院办室、党办室、监察室、人事科、医务科、质管科、科教科、门诊办、护理部、院感科、公共卫生(预防保健)科、医保办、信息科、设备科、财务科、总务科、外联办、基建科、综治办、保卫科 

 

 

       二О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