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就诊须知
1、凡参加我县农村合作医疗(即农保)的病人都可在我院刷卡报销部分医药费。
2、接县农保办通知,今年1、2月份暂停刷农保卡,期间就诊的自费门诊发票于3月1日后到我院门诊大厅手工结报(星期六、星期天除外),住院自费发票到所在乡镇报销。
3、3月1日起恢复刷卡,无论挂号、付费、医生处就诊、取药等只须出示一张合作医疗卡就可完成整个就医过程。
4、门诊就医流程:
医生处或离院。
4、门诊小额报销:
(1)门诊小额报销1元起报,每人每次门诊可报医疗费用不超过200元,一人每年累计门诊实际报销金额最高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门诊可报额的10%。
(2)原来雉城镇十六个行政村(竹园村、明门村、古城村、柏家浜村、高家墩村、三星斗村、上阳村、五峰村、高山岭村、金莲桥村、钮店湾村、雉城村、八字桥、官斗、新开河、祥符斗)的参保农民报销仍按原政策执行。即1元起报,每人每次门诊可报销费用不超过200元,按可报额的20%报销,每人每年门诊实际报销金额不超过1000元。
5、外伤病人:工伤、交通事故、打架斗殴、自杀、自残、有第三责任方致伤的参保农民不能参加报销。自已摔伤病人门诊可网上实时报销,住院需拿发票到所在乡镇报销。
6、怀孕、保胎、堕胎、正常分娩、放环、取环、不孕不育治疗、流产等计划生育相关诊疗项目所需的费用都不可报销,宫外孕、妇科炎症及肿瘤(葡萄胎)等可报销。
7、住院报销:1至1000元部分报销30%,1001至10000元部分,报销50%,10001元以上部分,报销75%。每人每年实际报销金额为60000元。
农保咨询服务电话:6025981
长兴中医院合作医疗办
200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