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接受捐赠报告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长兴县中医院累计接受社会捐赠6批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2024年度接受社会捐赠的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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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捐赠人 |
捐赠物品\资金 (单位: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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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长兴县慈善总会 |
资金14000(分5批次) |
已全部用于贫困人员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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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长兴县慈善总会 |
资金30000 |
已全部用于关心关爱癌症患者公益项目及贫困人员救助 |
2024年度接受社会各类捐赠财物已全部使用,相关情况经过我院自查,在对社会爱心捐赠的接收和使用过程中,各项手续完备执行情况好,记录真实完整,未发现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的问题。
衷心感谢2024年所有捐赠单位、爱心人士及慈善总会等公益组织对医院公益医疗事业的支持与信任,医院将珍视每一份善意,切实发挥捐赠财产的公益价值。如对本报告内容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0572-6023401(工作日工作时间),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长兴县中医院
2026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