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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中医院关于中药配方颗粒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06作者/来源: 药剂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长兴县中医院拟对本单位使用颗粒剂进行公开招标,现就长兴县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方式:医院公开招标采购。

二、采购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必须具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或者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且有能力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的企业。

四、公告时间: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13日

五、生产企业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 《GMP认证证书》复印件
5. 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时间:公告即日起至2018年12月1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

注:报名时间截止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投标人将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将会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

2.地址:长兴县中医院药剂科,电话:0572-6026792

3.方法: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4.注意事项:自带U盘一个。

七、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应密封并于2018年12月26日13:30前递交到长兴县中医院药剂科。逾期送达将拒绝接收。

八、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6日13:30,开标地点:长兴县中医院门诊四楼5号会议室(长兴县雉城街道长吕路99号)。


长兴县中医院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