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回收医疗废弃物(未污染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服务 招标意向书
为规范医疗废物管理,落实院感防控及生态环保相关要求,我院拟对未被污染一次性输液瓶、输液袋实施集中回收处置,现公开征集意向服务商,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长兴县中医院可回收医疗废弃物(未污染输液瓶、袋)集中回收服务项目
2. 服务范围:全院各临床科室产生的未被污染塑料输液瓶(袋)、玻璃输液瓶等
3. 服务内容:定期上门回收、密闭规范转运、合法合规处置、建立完整回收台账
4. 服务期限:3年,每年经考核合格可续签
5.服务费用:0元
二、服务与处置要求
1. 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卫健及环保部门规定,回收处置全过程规范可追溯。
2. 严禁将回收物流入食品、餐饮、医疗等非法渠道,不得违规倒卖、转让。
3. 运输车辆密闭、防渗、防扬散,标识规范,作业人员服从院内院感及安全管理。
4. 按医院需求及时清运,不得堆积存放,定期向医院报送回收处置台账。
三、服务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备相应回收、转运或处置相关资质,符合环保及卫生管理要求。
3. 近一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环保处罚及不良信用记录。
4. 具备医疗机构同类回收服务经验者优先。
四、意向报名及资料提交
1. 有意参与单位请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联系人信息
- 服务方案及报价意向
2. 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4日9时
3. 提交地点/邮箱:长兴县中医院2号楼1513会议室
1397267996@qq.com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中医院
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长吕路99号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5067229072
六、其他说明
1. 本公告仅为招标意向征集,不构成招投标邀约。
2. 医院将对意向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择优邀请参与后续合作。
长兴县中医院
2026年4月16日

